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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8

电视剧《小敏家》“父债子还

真的“天经地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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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父债子还”这个成语,电视剧《小敏家》中,金家骏的父亲金波因投资失败欠下了债务被债主上门追讨,金家骏为了尽孝,在高考前做游戏陪练替父还债。这里引申出一个法律问题:子女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吗?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

金波欠款40万元,实际上是金波与贷款人之间形成了借贷关系。关系形成后,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也就是父亲金波,并不是儿子金家骏父母和子女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民事法律行为负责,父母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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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无须子偿。但在以下情况,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

1、父母为躲避债务,将财产无偿赠与子女,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父母有无遗产,应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偿还债务。

3、如果父母去世,子女选择继承遗产(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情况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父母本身没有遗产或者子女选择放弃遗产,那么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如果子女选择继承父母的遗产,应当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子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还款。

随着我国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虽然“父债子还”早已不再是“天经地义”,我们还是提倡如果父母亡故后,在子女能力范围内,能主动代替父母偿还债务,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彰显诚实守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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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各位剧迷,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咨询您身边的法律专业人士,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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