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证质量检查第三组 深入吉林市江城公证处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15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全省公证系统2020年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9月14日,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刘峰、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尤长利一行四人莅临我处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广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宋玉欣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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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江城公证处就党组织建设、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公证法律服务创新举措、加强公证执业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抽取公证卷宗、阅卷,查看台账、党建工作材料等方式,对公证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当场反馈,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党建材料、合同、遗嘱、继承、委托、涉外公证事项,并对照《公证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公证卷宗档案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我处公证工作情况逐项打分,对党建工作、卷内证据材料的收集、程序的规范性给予了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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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证协会副会长、第三检查组组长刘峰同志在检查结束后,对江城公证处今年以来以党建为依托开展丰富多样的公证业务活动,强化公证法律宣传,并先后在《光明网》、《法治日报》等诸多媒体报道的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推动公证行业新发展;优化公证服务“最多只跑一次”等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强化公证质量意识,提升公证服务能力,不断探索公证新领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广友同志对省公证质量检查第三小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表示了感谢。对江城公证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虚心接受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二是抓紧时间逐一落实坚决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做到政治正确,使其统领好其他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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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江城公证处通过此次公证质量检查,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许多不足,检查组及时为江城公证工作良性发展指明了方向,江城公证处将以此为契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吉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公证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公平、公正,用品质为江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