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对疫情防控和企业 复工复产的服务举措

发布日期:2020.03.12

按中政委(2020)13号《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司法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吉林省公协《吉林省公证行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服务举措》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前期已实施的多项举措,现制定我处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三项服务举措,如下:

一、增设江城公证处大厅5号窗口为复工复产公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提供一对一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

二、把互联网平台、电话热线平台的7×12小时咨询服务升级为7×24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将固定电话呼叫转移到公证员移动电话。

三、对口为武汉公证系统单位捐助防护用品。

四、扩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及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法律服务力度,依规对其减免公证费。特别针对我市赴鄂医务人员推出终身免费公证的政策。

五、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履行通知义务、协助对接专业律师,提供专属定制化公证服务。

六、开展助企复工复产公证“限时办”,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公证事项,特事特办,提速办结。

七、为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公证,针对因疫情造成的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出具不可抗力公证文书和法律意见书,发挥公证

法定证明效力优势,解决企业实际难题。

八、为复工复产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借款展期合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等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九、为复工复产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催收欠款和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秘密遭受侵权等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十、为复工复产企业的往来款项办理公证提存,有效降低复工复产经营风险。

十一、为复工复产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合同双方在线协商服务、合同变更解除或后续履行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风险。

十二、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译本与原本相符等法律文书类公证开展线上办理,实行线上预约、线上受理、邮寄送达等公证服务。

十三、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将公证调解延伸到证前、证中,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高效的公证调解服务。

 江城公证处将立足公证职能,努力帮助复工复产企业缓解困难,为复工复产企业恢复生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处人员凝聚力量,担负使命,抓牢疫情防控,努力复工复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