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江城公证处联合律师为企业 抗“疫”减损

发布日期:2020.02.15


受疫情影响,吉林市很多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并带来违约风险。吉林市江城公证处急企业所急立足自身职能广泛宣传《合同法》,制定七项服务举措,驰援企业摆脱困境。

2020年2月12日上午,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通过市工商联企业家微信群了解到我处的七项服务举措,马上安排一名律师电话联系我处证据保全部,咨询了我处关于协助企业合同双方在线协商服务,协助留存相关证据服务,提供专属化定制公证服务的三项服务。经我处公证员详细解答后,该律师立即在电话中为此时正受因无法按期交工所困扰的其顾问单位吉林市鑫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三项公证申请,并请求我处与其共同为该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2020年2月12日下午,我处公证员及摄像师同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共同前往位于吉林大街103号吉林市鑫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向公证员详细介绍了企业无法如期开工并导致工程交工延期的情况。公证员当即让该负责人微信联系对方,将市政府对疫情相关公告发给对方,并在微信中协商交工期的变更,经双方反复协商对延期交工达成了共识。双方表示疫情结束后重新签署变更协议。我处工作人员对以上微信沟通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取证并保全证据后,公证员又与律师为企业后续相关事宜定制了专属化的公证法律服务建议。本次公证处律师所联合为受损企业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现了公证机构介入律师调查取证,能够有效地消除他们在取证过程中产生的心里顾虑。对律师而言,由于公证机构介入律师的调查取证,不仅能监管和保证律师采用合法手段收集有效证据,而且能够防范个别当事人处于私利加害律师,能够有效维护律师在执业中的合法权益。此项公证法律服务结束后,该企业对疫情期间公证律师联手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表示感谢。对受损企业抗疫减损中与公证律师三方合作产生的共赢表示赞许。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