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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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认真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建立服务发展绿色通道,对涉企公证实行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及时为全市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第二条推进快捷高效公证服务。制定《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吉林市江城公证处“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证时效。

第三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人性化服务理念,缩短工作周期,将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到3-5个工作日,符合出证条件的随时出证。

第四条按照市局规定,严格落实“四优先、八减免”和“四办四帮”要求。

第五条文明服务。接待当事人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办证真实合法准确。

第六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费,不乱收费。

第七条保证不发生推诿或刁难当事人现象。

第八条对七旬以上老人、残疾人、军人以及法律援助对象等,实行优先服务。

第九条公证人员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当事人不满或投诉的,经查实后对承办公证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按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惩戒的暂行规定》予以惩罚。

第十条实行错证追究制度。对造成错证、假证的公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服务咨询电话:12348

投诉电话:6207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