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版权所有备案号:吉ICP备16005355号-1
服务热线:0432-62072098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2077号
Copyright © 2016 www.jljcgz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长春诺特瑞软件有限公司
浏览量:1013798
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6.04.15
一、委托公证
(自然人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1份);
3、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1份)(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4、不动产权属凭证(1份)(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档案证明)。
二、继承公证
法定继承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集体户提供登记卡+单位盖章首页);
2、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死亡证明(1份)(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档案等);
3、亲属关系证明(1份)(生效裁判文书、结婚证、公证书,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亲子鉴定报告、婚姻状况证明、收养登记证,村(居)委会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
4、不动产权属凭证(1份)(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档案证明)。
小额遗产继承(≤5万元)按照《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指导意见》简化办理。
三、出生公证(婚生子女)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生父母的身份证(1份);
3、医学出生证明(1份)。
四、学历、学位公证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学历证明、学位证明(1份)。
五、证书(执照)公证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申请公证的证书(1份)(执照、其他证明)。
六、无犯罪记录公证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七、(非继承)亲属关系公证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关系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1份);
3、亲属关系证明(1份)。
八、婚姻状况
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未婚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二)离婚未再婚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离婚证明(1份)。
(三)丧偶未再婚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结婚证明(1份);
3、配偶的死亡证明(1份)。
(四)已婚(初婚)
1、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2、结婚证明(1份);
3、要求证明婚姻关系终止的,提交死亡证明(1份)。
(五)已婚(再婚)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份);
2、结婚证明(1份);
3、原婚姻关系终止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