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公与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廉与腐: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俭与奢: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苦与乐: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公仆本色: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权力行使: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品行操守: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良好家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个必须




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五大亮点


1、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


2、坚持正面倡导,讲“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面向全体党员、将使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4、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


5、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


重要意义


《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