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公证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赠与公证
办理条件:当事人自愿申请;主体资格成立;所申请的事项真实合法;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具体、充分;仅限自然人本人申请
所需材料:申请表;居民身份证(能够技术识别);户口簿;结婚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提供);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证据材料(相关部门要求的特定主体之间的赠与);赠与标的的权属证据材料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重庆路2077号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办理。办理结果当日可取或可通过快递送达,如您想到窗口领取,请告知我们。
窗口咨询电话:0432-62072098;0432-62072093
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吉省价收字(1999)36号]、[吉软办联字(2006)1号]、[吉省价收联(2009)72号]、[吉省价收(2014)284号]文件要求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3.直接到市政务大厅9楼909室